欢迎访问安徽律师频道_合肥刑事律师,合肥房产律师,合肥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联系人:王律师
电话:18756965756
QQ:569740016
时政要闻
王律师接受安徽电视台采访
添加时间: 2015-5-18 14:26:10 来源: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1776    字号:

 

    2015年5月11日,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记者今天就合肥高新区某网吧使用盗版软件被软件公司申请执行赔偿款一事,采访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

    王律师认为,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9条第2款,网吧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的,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都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实际经营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评论信息     全部评论

内容:
姓名: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安徽律师频道 Copyright @ 2010-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C座十一层 1024*768显示最佳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备案号:皖ICP备16020072号-1 技术支持:华夕网络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