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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
正在开庭-- 井盖丢失致人受伤 村民起诉村委会
添加时间: 2015-6-28 18:36:31 来源:顺义法院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点击数:578    字号: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4:02:00]
 

2519881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4:02:11]  

2519883 · [双方]:听清了。 [14:02:24]  

2519887 ·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身份。 [14:04:03]  

2519899 · [原告]:原告,孙某,1987年生,北京市密云县人。 [14:09:39]  

2519901 · [被告]:被告,北京某村委会。委托代理人,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 [14:09:51]  

2519903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4:15:42]  

2519905 · [双方]:无异议。 [14:15:49]  

2519906 · [审判员]:本案原、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出庭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 [14:16:02]  

2519908 · [审判员]:今天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某与被告北京市顺义区某村民委员会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代理审判员刘飞虎独任审判,书记员郭治宇担任庭审记录。 [14:16:42]  

2519910 · [审判员]:当事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审判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权。                     
二、提供新的证据权。                                
三、对争议的事实双方有辨论权和请求调解权。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权,被告有反驳反诉权。                                               
五、双方有最后陈述权。                                 
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14:16:58]
 

2519912 · [审判员]:双方听清了吗? [14:17:10]  

2519914 · [双方]:听清了。 [14:17:19]  

2519915 · [审判员]: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14:17:34]  

2519916 · [双方]:不申请。 [14:17:42]  

2519917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14:18:32]  

2519925 · [原告]:原告于2015年4月27日下午四点左右,在顺义区后俸伯村幸福街行走时,该路上一处下水道无井盖,且无任何提醒标识,致使原告掉入下水道,造成多处磕伤。原告于四点二十分左右报警,并于4月28日就诊于顺义区中医院。就医疗费用以及赔偿问题,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4000元;3.被告支付原告交通费600元。共计赔偿被告损失5600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4:22:54]  

2519929 · [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一、我们核实后,没有丢失井盖的事实,不知道原告因为什么受损。原告称是4月27日受损,但我们收到的医疗票据显示的最早的就诊时间是4月28日,所以原告受伤和村委会没有因果关系。二.如果我们第一点意见不被法院采纳,原告应当承担80%的损失,我们最多承担20%。理由是:原告称案发时间是下午,天气照明很好,原告还有同行的人,完全是因为原告疏忽大意才受的伤。 [14:25:38]  

2519931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先由原告举证。 [14:26:59]  

2519957 · [原告]:2015年4月27日下午4点左右,我在后俸伯村行走时,当时天气不好,很阴暗,刚要下小雨,路面一处井盖丢失,我没有看到,我不慎掉入下水道受伤,我4点20分报警,没有立即就诊,因为当时天气不好,要下雨,所以我是第二天才去的医院。当时陪同我的有证人王某和我的母亲,我们三个人一块在路上行走,我走在中间,正好就掉下去了。我提交以下证据:1.移动营业厅的通话记录详单1张(原件),但民警没有出警,只是给了我一个大队的电话,让我自行和大队协商,我就给大队打了电话,证明受伤当天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大队的电话。2.手机照片打印件14张(黑白复印件),事发时我用手机拍摄了我的伤情,这是从手机上打印出来的照片,证明我当时的受伤状况。3.证人书面证言1张,证明我当时的受伤情况是因为被告管理的路面井盖丢失造成的。 [14:39:47]  

2519958 · [审判员]:被告质证。 [14:39:56]  

2519960 · [被告代理人]:1.通话记录单的真实性:但不认可证明目的和关联性。2.照片打印件:不认可证明目的,无法证明其是在村委会管理的路段受的伤,请法院当场核实原始照片的形成时间。3.证人证言:不认可真实性和证明目的。 [14:42:21]  

2519961 · [审判员]:原告,被告要求法院当庭核实你提交的照片打印件的原始照片的形成时间,你出示你拍摄照片的手机给法院核实吗? [14:42:58]  

2519962 · [原告]:可以,我向法院提交我当时拍摄照片使用的手机,里面有原始照片,请法院核实。 [14:43:43]  

2519963 · [审判员]:(核实手机照片)。 [14:46:43]  

2519964 · [审判员]:被告,请核实照片。 [14:47:40]  

2519965 · [被告代理人]:请法院核实,法院认可我们就认可。 [14:47:54]  

2519967 · [审判员]:本院现场查看原告手机里的照片,其中有10张照片为事发当天即4月27日16:33分到16:58分之间拍摄。其余4张均为在此之后的时间拍摄。 [14:49:10]  

2519968 · [审判员]:双方是否认可法院的审核结果? [14:49:34]  

2519969 · [双方]:认可。 [14:49:39]  

2519970 · [审判员]:被告,涉诉街道是否是你方维护管理? [14:50:30]  

2519972 · [被告代理人]:是的。 [14:50:37]  

2519973 · [审判员]:传原告证人王某到庭。 [14:50:58]  

2519974 · [证人]:(入庭)。 [14:51:24]  

2519975 · [审判员]:核实证人身份。 [14:51:40]  

2519978 · [证人]:我叫王某,山西省临邑县人,现住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某村。我与原告系朋友关系。 [14:54:07]  

2519980 · [审判员]:证人不得做虚假陈述,不得做伪证,否则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证人,请签署作证承诺书。 [14:54:47]  

2519981 · [证人]:好的,我听清了。(签署承诺书) [14:55:06]  

2519985 · [审判员]:你今天出庭要证明什么? [14:56:59]  

2519986 · [证明]:我今天出庭作证是要证明原告当天和我一块出去市场买东西时,原告掉进了下水道。 [14:58:07]  

2520005 · [证人]:大概是2015年5月20几日下午四点多钟,我在前面走,她在后面跟着走,我就听见她“啊”了一声,我回头看见她一条腿掉进了下水道,我就过去把她扶了上来。扶上来后,原告就用她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报警。报警后民警没有过来处理。之后,就和被告大队打电话,大队也没来人。我们坐在那里等了一会,大队没有来人,我们第二天就去了大队,我也去了。我们找到大队的刘某某,他说你们该检查检查该报销报销。原告检查回来后,刘某某说只报销一半。 [15:03:25]  

2520007 · [审判员]:你确定是上个月发生的事情吗? [15:03:41]  

2520008 · [证人]:记不清楚。 [15:04:00]  

2520009 · [审判员]:你和原告经常走那条路吗? [15:04:16]  

2520011 · [证人]:没有,就那一次。那条路走的人不是很多,也不是很少。因为她总上班,那条路不怎么走。我在该村住了两年了。 [15:05:00]  

2520012 · [审判员]:这份证人证言是你写的吗?你过来看看。 [15:06:07]  

2520014 · [证人]:(走过去查看书面证言)是我写的。 [15:06:29]  

2520017 · [审判员]: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15:07:06]  

2520018 · [原告]:当天天气如何? [15:07:15]  

2520019 · [证人]:快要下雨了。 [15:07:24]  

2520021 · [被告代理人]:你们那天去干什么了? [15:07:36]  

2520022 · [证人]:我们一块去买菜。 [15:08:00]  

2520024 · [审判员]:当天天气如何?能看清路吗? [15:09:55]  

2520025 · [证人]:上午天气很好,下午快要下雨,能看清路。 [15:10:23]  

2520027 · [审判员]:事发当时有几个人? [15:10:49]  

2520030 · [证人]:3个人,原告的母亲走在最前,我走中间,原告走最后。我和原告就间隔一两米。 [15:12:39]  

2520032 · [审判员]:原告掉进去的地方是怎么样的?你描述下。 [15:12:59]  

2520035 · [证人]:是一个下水道。和法庭台式电脑背部的大小类似。 [15:13:50]  

2520037 · [审判员]:原告当时是哪只脚掉进去的受伤? [15:14:49]  

2520038 · [证人]:我想不起来。 [15:15:45]  

2520039 · [审判员]:原告去医院,去大队,你都跟着去了吗? [15:16:19]  

2520041 · [证人]:我都去了,我真记不起来。 [15:16:34]  

2520042 · [审判员]:证人退庭。 [15:16:52]  

2520043 · [证人]:(退庭) [15:17:04]  

2520044 · [审判员]:双方对证人证言发表质证意见。 [15:17:18]  

2520046 · [原告]:证人不上班,就在家做饭,对时间没有观念,认可证言。 [15:17:47]  

2520048 · [被告代理人]:证人对事发时间、原告的受伤部位都不能清除的陈述,我们认为其证言是虚假的,不认可。 [15:18:31]  

2520049 · [审判员]:原告就损失部分提交证据。 [15:18:53]  

2520054 · [原告]:1.提交电子病历一张,诊断证明书3张,诊断报告单1张,处方3张,收费收据3张,共计938.71元。4月28日,我去了顺义中医院,挂了外科,拍了片子,医院开了病假证明,我交到公司。我腰还是不行,5月4日又去医院复查。因为我的工作需要长期站立。 [15:23:09]  

2520055 · [审判员]:被告质证。 [15:23:28]  

2520056 · [被告代理人]:认可单据的真实性,认可原告实际支出了983.71元。三张医疗单据的时间2张是4月28日,1张是5月4日。 [15:24:27]  

2520060 · [审判员]:原告,就误工费举证。 [15:25:23]  

2520064 · [原告]:提交误工证明1张,误工14天,估算的误工费4000元,1天大约285.8元。医生诊断证明,建议休息14天。 [15:27:48]  

2520067 · [被告代理人]:1.误工证明上的休息时间是4月28日-5月8日,是11天,不是14天。2.上面只有平均工资,如果按照原告说的月工资5887元,原告应当提交纳税证明,或者单位完整的工资单。现在的这份证明没有显示原告误工了,上面只说她休了病假,但没有证明她有误工损失。 [15:29:48]  

2520068 · [原告]:病假在我们单位是要扣钱的。这里面我确实折了几天年假。我计算的14天是从4月28日-5月11日。之所以误工证明上写的是5月8日,因为5月9日(周六)公司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上班,我就去上班了。我5月9日、10日、11日都上班了。因为诊断证明写了2周,周六日算特勤,一般不上班。 [15:34:00]  

2520069 · [审判员]:医院建议休息14天,实际休息了11天,你按照多少天主张误工费? [15:34:52]  

2520070 · [原告]:按照11天走,误工费标准同意按法院酌定。 [15:35:09]  

2520071 · [被告代理人]:我们认为是要原告有误工损失才赔偿,如果法院酌定我们认可。 [15:35:36]  

2520073 · [审判员]:原告就交通费举证。 [15:36:20]  

2520074 · [原告]:没有证据,是我估算的。 [15:36:30]  

2520076 · [被告]:原告住的地方在某村,到医院就诊就两次,原告主张的交通费过高,请法院酌定。 [15:36:57]  

2520077 · [原告]:同意法院酌定。 [15:37:08]  

2520082 · [审判员]:双方还有无证据提交? [15:37:52]  

2520083 · [双方]:没有。 [15:37:59]  

2520084 · [审判员]:原告,你为何就诊时间是在事发后第二天? [15:38:18]  

2520085 · [原告]:因为当天我和大队协商,想让大队带我去,结果大队让我自己去,我就第二天才去的。 [15:38:46]  

2520086 · [被告]:原告确实和村委会协商过,时间我不清楚。 [15:39:05]  

2520088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15:39:30]  

2520089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15:39:39]  

2520090 ·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 [15:39:48]  

2520091 · [审判员]:现在进入最后陈述。 [15:40:03]  

2520094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15:40:14]  

2520102 · [被告代理人]: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事发时间是4点25分左右,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原告疏忽大意造成的,我们最多同意赔偿20%。 [15:41:17]  

2520105 · [审判员]: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5:41:41]  

2520107 · [原告]:不同意。 [15:41:50]  

2520110 · [审判员]:鉴于双方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字。双方可于5日内来庭阅看今日的庭审笔录。 [15: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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