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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特大交通肇事案被告马海涛曾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明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添加时间: 2011-9-6 14:22:23 来源:安徽律师频道 作者:安徽律师频道 曹岳编辑 点击数:1778    字号:
醉驾司机已被批捕    6月8日1:43,马海涛驾驶一辆银白色面包车撞倒2名过路行人,致使2人死亡。随后,马海涛驾车逃逸。4:30许,包河交警在徽州大道与祁门路口附近抓获马海涛。据马海涛交代,事发时他知道自己撞到人了,但不敢停车下来看。马海涛开车沿着宁国路一路往南,将车子开得飞快,很快就开到了滨湖新区某小区里面。随后,马海涛将面包车的后车牌摘下,对前车牌用纸盒进行遮挡,之后就回到了住处。在马海涛的小舅子及朋友的劝说下,马海涛打算驾车回到现场看看情况,在返回途中,他被警方抓获。
    经检测,司机马海涛属醉驾。马海涛也承认在酒吧喝了酒。6月9日,马海涛被合肥警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而昨日,马海涛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市检察院批捕。相关人士表示,马海涛在醉酒肇事撞死2个人以后,有逃逸行为,但并没有继续驾车冲撞,造成更多人伤亡,因此,马海涛没有在主观上对他人伤亡的危害结果明显持放任态度,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因此,他以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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